臨沂個人社保繳費咨詢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
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,常提出的10個仲裁請求
1、確認勞動關系
企業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,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要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,存在勞動關系是勞動者享有各項勞動權益的前提。
2、二倍工資差額
建立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、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用工超過一個月未續簽
、違法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,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。
3、追索勞動報酬
企業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、違法克扣勞動者工資、工資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等,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、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申請勞動仲裁。
4、加班工資
企業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時工作應當支付不低于150%的工資報酬,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應當支付不低于200%的工資報酬,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應當支付不低于300%的工資報酬。
5、經濟補償金
員工無法勝任工作被辭退、企業經濟性裁員、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、勞動者“被迫離職”等情形,企業都應當根據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,支付經濟補償。
6、違法解除賠償金
企業違反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,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不足被判定違法的,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員工支付賠償金。
7、工傷認定
勞動者受到意外事故傷害,未被工傷認定部門認定為工傷,勞動者對于認定結果不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撤銷認定結果。
8、未休年假工資
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依法享有帶薪年休假,企業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,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,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。
9、社會保險待遇
因企業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,導致員工無法享受工傷賠償、醫療報銷、生育津貼、失業金、養老待遇,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。
10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
企業違反法律規定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,職工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,繼續履行勞動合同,企業應當繼續履行。